天柱:以案普法 让法治深入人心

来源:天眼新闻时间:2023-06-16 18:3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把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以巡回法庭的形式,“搬”到了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进行审理。庭审现场,巡回法庭公诉人向现场群众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庭审现场


(资料图)

今年2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或者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还将自己新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及交易密码、手机卡、U盾等提供给他人接收和转移电信诈骗资金,支付金额达500多万元,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判决,并追缴违法所得。

网络直播

判决声一落,观众席里便传来议论声。

“这以案说法就是不一样,让人印象特别深刻。大家都要积极响应,不能搞这些非法的事情。”村民王泽钦说。

“要吸取教训啊,千万不要拿银行卡、手机卡这些随便借给别人。”村民谢恩东说。

“今天我才知道有一种罪叫帮信罪,我要把我听到的告诉我身边的人,让他们不要上这种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小便宜。”村民吴超文说。

……

天柱法院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三门塘村于2022年被列入“贵州省第四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是天柱县有名的旅游景点。该案件在这里公开巡回审判,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有效增强了景区百姓的法治意识,真正达到了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当天,天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还现场向村民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一对一地向村民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找到了可乘之机。天柱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把帮信犯罪、电信诈骗、盗窃等各类案件审理通过巡回法庭开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宣传,让法治深入人心,助推乡村法治教育普及。

通讯员 伍丽 杨德志

编辑 蒋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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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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